A类是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具体为:
(1)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相应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报到之日到报名首日)。
B类是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具体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4年珠海市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想要在珠海当老师的小伙伴们,
机会来了!
珠海市教育局发布公告,
2023年秋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学校
事业编制教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推进珠海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珠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珠海市教育局2023年秋季拟在长春、西安、南昌、珠海等地设立考点公开招聘教师328名。
本次招聘单位有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鸿鹤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珠海市和风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等公办学校,均为珠海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事业单位。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德语、高中体育、高中政治、高中日语、高中俄语、高中英语、高中生物、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心理、高中音乐、高中美术、高中信息技术、高中通用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及自动化、中职数学、中职心理、中职英语、中职语文、特殊教育、校医等。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他具体条件,须符合公告及附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及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分为A和B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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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是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具体为:
(1)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相应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报到之日到报名首日)。
B类是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具体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4年珠海市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6.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10:00至2023年11月1日18:00。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珠海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页面“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地址:
http://zhjy.zhu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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